2012年陕西省公务员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安排

2012-05-18 12:32:43 字体放大:  

2012年陕西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于5月18日公布,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受理时间集中安排在5月21日8时至5月31日18时。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按照《陕西省201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经研究,现将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评,以及部分职位专业科目考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考生范围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范围为: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的本次招考各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还须参加体能测评。

二、考生须提交的有关材料

(一)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

对于报考有生源地、户口所在地限定职位的考生,还应提供户口本(复印件留存)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2、考生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原件及复件印(留存)。

3、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5月19日至5月31日可登录省人事考试中心网打印报名登记表)。

(二)往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

对于报考有生源地、户口所在地限定职位的考生,还应提供户口本(复印件留存)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报考有学位要求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留存)。

2、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

3、考生报名登记表。

(三)其他材料:

1、职位要求是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的相关证明;其他人员提供所在党组织或档案代理所在地的相关证明。

2、留学回国人员须由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3、报考职位要求具有计算机、外语、会计从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等资格或等级证书的人员,若已经考试合格但尚未领到证书的,在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所出具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或相关证明。具体职位要求需提供其它资格条件证明的,请电话详询资格审查部门。

三、资格审查的组织实施

报考省级机关的人员由省级部门组织复审;报考选调生的人员由省委组织部青干处组织资格复审;报考省级垂直管理系统的,由其省级主管部门组织资格复审;报考各市区职位的由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分别组织资格复审。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须参加体能测评。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时,须参加体能测评。测评执行《陕西省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详见本次招考公告附件)。体能测评时,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不超过3次。

四、时间和地点安排

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受理时间集中安排在5月21日8时至5月31日18时。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各资格审查单位具体安排详见附表。

五、缺额递补

在规定时间内,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职位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人民警察录用计划较多的职位,体能测评后出现的缺额,等额递补一次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进行资格复审或体能测评人员递补。

六、专业科目考试

专业科目考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有关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部门实施。本次招考公告中已确定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应在资格审查后进行专业课考试,然后再进行面试。报考这些职位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与招考部门及时联系。

重要提示:根据工作计划安排,本次招考已经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阶段,下一步将要进行面试,再次提醒广大考生注意,我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面试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以“陕西省公务员录用考试”“陕西省公务员考试面试专家”“陕西省公务员考试面试培训资料”等名义的面试培训机构和面试培训班均与我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对此现象,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已高度关注,并会同教育、公安、民政、税务、工商等部门联合发文进行清理、整顿,严厉打击干扰公务员考试录用秩序的行为,望广大考生审慎对待,切勿上当受骗。

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2012年陕西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时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