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苏扬州会计从业资格证办理注意事项

2011-07-07 12:28:29 字体放大:  

【编者按】本文主要为考生讲解2011年江苏扬州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办理依据,办理程序以及办理所需要的材料等,办理地址为:市直办理地点:扬州市行政办事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联系电话:87961629。下面请看正文:

精品学习网从扬州财政局处获悉:

扬州会计从业资格证办理注意事项有四点:

第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38条第3款:“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2)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26号)第4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第13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申请人,可以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二:办理程序:受理—审查—发证

第三:申报材料:

1、《扬州市会计从业资格登记表》一份;

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3、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

第四:收费标准:不收费

市直办理地点:扬州市行政办事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联系电话:87961629。

相关推荐:

精品会计网:2011年会计合格证书及成绩单领取汇总

<--会计从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