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登记代理人考试理论与方法模拟试题及答案9

2011-11-30 17:42:34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搜集整理2012年登记代理人考试理论与方法模拟试题及答案,希望对考生备考有帮助。
 

1.担保物权中,()属于法定的担保物权。

A.抵押权

B.权利质权

C.动产质权

D.留置权

【答案】D

【解析】留置权是法律规定为了确保债务履行而设立的一种担保物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法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可见,留置权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担保物权,无须当事人之间约定。而抵押权、质权必须由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后才可产生,属于约定的担保物权。

2.下列各项中,可以成立留置权的是()。

A.张某趁李某不注意将其古董拿走,并声称必须归还欠款,否则不予返还

B.孙某委托黄某为其打造一套家具,孙某自己提供原材料,家具打造好后,孙某一直不肯支付报酬,黄某声称不支付报酬就不交付家具

C.赵某在路上捡到钱某的身份证件,钱某索回,赵某要求拿出200元换取

D.周某在李某那里订制了一幅画,到期后未支付报酬,李某拒绝交付该幅画

【答案】B

【解析】留置权的成立必须以留置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为要件。A项张某占有李某的财产是通过偷窃获取的,属于非法占有,不成立留置权;C项赵某捡到钱包有义务返还却不予返还,本身就属于非法侵占行为,不构成留置;D项中,这幅画在李某交付给周某之前属于李某所有,即李某并没有占有周某的财产,留置权也不成立,此时李某行使的是同时履行抗辩权,而不是留置权。

3.下列合同中,可以发生留置权的是()。

A.合伙合同

B.买卖合同

C.行纪合同

D.抵押合同

【答案】C

【解析】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留置权发生在行纪合同中。合伙合同、买卖合同和抵押合同这几项合同中,在合同成立生效之前,债权人并不合法占有标的物,不能产生留置权。

4.当事人之间应当采取()形式设立担保物权。

A.口头

B.书面

C.口头或者书面

D.其他形式

【答案】B

【解析】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法订立担保合同。据此,担保物权的设立属于要式法律行为,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5.第三人提供担保,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必须经过担保人书面同意,否则担保人()。

A.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B.减轻其担保责任

C.有权请求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D.继续承担担保责任,同时有权请求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

【解析】《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6.《物权法》第八条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对物权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该规定体现了“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的原则,但是有一个例外,该例外是()。

A.土地管理法

B.担保法

C.城市房地产法

D.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

【答案】B

【解析】《物权法》中担保物权编对《担保法》作了较大修改,因此,《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明确规定,《担保法》与《物权法》规定不一致的要先适用《物权法》。

7.某股份有限公司因进行技术改造需要一笔资金,就以其享有的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权作为质押,向银行申请了2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在签订了贷款合同和质押合同后,双方即向有关部门办理了出质登记手续。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该质权自办理质押登记手续时生效

B.该质押合同自该公司向银行交付专利证书时生效

C.质押合同生效后,该公司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该项专利权

D.质押合同生效后,该公司可以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该项专利权,且无须经银行同意

【答案】A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8.张某向孙某借款10万元,并以一台机器作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随后,张某又将该机器质押给李某。李某在占有该机器期间,将其交给陈某修理,但因拖欠修理费而被陈某留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优先于孙某受偿

B.李某优先于陈某受偿

C.陈某优先于孙某受偿

D.孙某优先于陈某受偿

【答案】C

【解析】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七十九条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本题中陈某属于留置权人,孙某属于抵押权人,李某属于质押权人,陈某应当优先于孙某受偿。

9.周某持有某公司债券,在购买房屋时,周某以其所持有的公司债券出质,债券上未进行任何记载。当周某按约定将债券交付给质权人时,()。

A.质押合同成立但不生效

B.质押合同不成立

C.质押合同生效,但不具有对抗效力

D.质押合同生效且具有对抗效力

【答案】C

【解析】《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九十九条规定,以公司债券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没有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以债券出质对抗公司和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0.王星为做生意,向朋友赵某借钱10万,由朋友郭某提供价值7万元的房屋一间做抵押,为了省下登记费用,王星经赵某同意没有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后来王星又把自己的一台电脑质押给赵某,但因为赵某用不着电脑,所以仍旧放在王星处。一年后,王星生意亏损无力还债,赵某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与质权。则本案中()。

A.抵押权和质权都有效

B.抵押权有效,质权无效

C.抵押权和质权都无效

D.抵押权无效,质权有效

【答案】C

【解析】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房屋抵押时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否则抵押无效。而质权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本题中当事人未移交占有,质权也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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