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报关员考试知识点摘要(12)

2011-06-21 14:46:15 字体放大:  

【编者按】2011年报关员考试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中,为使考生朋友更好的复习备考2011年报关员考试,精品学习网为大家特整理了2011年报关员考试知识点摘要供大家参考学习,预祝考生朋友顺利通过考试。

2011年报关员考试知识点摘要(12)

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

1、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的扣留申请

(1)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文件

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可向进出境地海关提出扣留侵权限制货物的申请,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2)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证据,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以下事实:(2个)

①请求扣留的货物即将进出口

②在货物上未经许可使用了侵犯其商品专用权的商标标识、作品或者实施了其专利。

(3)请求扣留货物的担保(重要考点)

应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海关提供相当于货物价值的担保。

2、知识产权权利人接到海关发现侵权嫌疑货物通知的扣留申请

(1)海关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

(2)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回复及其扣留申请

(3)请求扣留货物的担保(重要考点)

①货物价值不足人民币2万元的,提供相当于货物价值的担保;

②货物价值为人民币2万至20万元的,提供相当于货物价值50%的担保,但担保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2万元;

③货物价值超过人民币20万元的,提供人民币10万元的担保;

(4)请求总担保

①适用范围

②总担保的申请及随附材料

③总担保的金额(重要考点)

相当于上一年度向海关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后发生仓储、保管和处置等费用之和。知识产权权利人上一年度未向海关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或者仓储处置费不足人民币20万元的,总担保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

④总担保保函的有效期及担保事项发生期间(熟悉)

其他贸易管制

一、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管理制度

1、我国对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管理实行:备案登记制

2、依法定程序在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资格后,方可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

3、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可以对部分进出口商品实施国营贸易管理。

二、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

(一)国家主管部门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责范围

1、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实行目录管理,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并调整《法检目录》。《法检目录》所列商品名称为法定检验商品,即国家规定实行强制性检验的进出境商品。

2、对法检以外的进出口商品,可以以抽查的方式予以监督管理。

(三)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的组成

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内容包括: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制度、国境卫生监督制度

1、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

(1)目的:为了保证进出口商品的质量。

(2)分为四类:①法定检验 ②合同检验 ③公证鉴定 ④委托检验

2、进出境动植物检疫

(1)目的:参见教材P55

(2)主要内容有:进境检疫、出境检疫、过境检疫、进出境携带和邮寄物检疫以及出入境运输工具检疫等。

3、国境卫生监督制度

(1)目的:参见教材P56

(2)其监督智能包括:进出境检疫、国境传染病检测、进出境卫生监督

三、进出口货物收付汇管理制度,包括:

1、出口货物收汇管理

2、进口货物付汇管理

我国对出口收汇管理和进口付汇管理采取的都是外汇核销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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