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江苏将执行:毒驾者一律注销驾驶照
【编者按】从省政府召开的全省迎五一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针对我省京台、沈海、常合3条高速公路发生多车相撞和群死群伤事故暴露出的新情况、新问题,江苏省公安机关迅速行动,重拳出击,铁腕治理,积极会同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地毯式”排查清理机动车驾驶人。5月1日起,省公安交巡警部门将借鉴查禁酒后驾驶的做法,在路面执勤、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对有吸食毒品嫌疑的驾驶人进行吸毒检测。
从5月1日开始,我省公安交巡警部门将借鉴查禁酒后驾驶的做法,在路面执勤、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对有吸食毒品嫌疑的驾驶人进行吸毒检测。
发现有吸毒史的,立即核查,逐一提取尿样进行检测。凡是确认有吸毒史的,立即责成客货运企业停止该驾驶人的运营资质;凡尿样检测结果呈阳性的,由禁毒部门依法及时处理;对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未戒除的,交巡警部门依法注销其驾驶证。今后,各地公安交巡警部门在受理客货运等重点车辆驾驶资格申请,以及办理驾驶证业务时,必须与吸毒人员信息库进行比对,凡有吸毒史的,必须进行尿样检测,检测结果呈阳性的,及时移交禁毒部门处理,已持有的驾驶证予以注销。凡经公安机关审查有吸毒史的,客货运企业一律不予聘用。发现有吸食毒品嫌疑的,客货运企业要立即停止其运营资质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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