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11年高考加分降分大项
重庆日前公布了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加降分政策,同往年一样,重庆市的加分降分政策数量相比其他地区依然“遥遥领先”,今年的加分降分大项已超过20个。
2010年,重庆获得加分的高考考生人数占到了全市考生总数的17.19%。
以下为重庆市2011高招相关政策。
一、下列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一)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二)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
(三)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
(四)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五)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加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一)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2011年按万分之一比例评选,受重庆市教委表彰的市级优秀学生;
(二)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获国家级、省(市)级表彰,经市教委认定);
(三)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并获奖者;
(四)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五)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六)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城市运动会以及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参加片区、单项邀请赛等除外)在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羽毛球、网球、艺术体操、健美操11个项目获集体、单项前六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或参加以上比赛及项目中获得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市教委统一组织测试合格者。
(七)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