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高考招生

武汉晴川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

编辑:sx_wangha

2016-06-30

学校校名为“武汉晴川学院”(原武汉大学珞珈学院)是经教育部(教发函[2006]93号)批准成立的一所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具体请看武汉晴川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规范我校2016年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武汉晴川学院”(原武汉大学珞珈学院)是经教育部(教发函[2006]93号)批准成立的一所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国标代码为:13188,湖北省代码为:1228,外省招生代码以各省公布的为准。

第三条 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专科,以本科教育为主,适度开展研究生教育。

第四条 学校招生对象为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的考生。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监察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并对我校2016年招生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

第六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的有关规定做好招生工作。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八条 2016年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录取省份文件要求执行,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九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条 学校招收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新生入学后一律按照英语组织外语教学。

第十一条 学校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在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达到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联考合格线,我校不单独组织校考,认可各省统考成绩及投档成绩。

标签:高考招生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